<tr id="mmkvu"></tr>

<p id="mmkvu"><strong id="mmkvu"><small id="mmkvu"></small></strong></p><acronym id="mmkvu"><label id="mmkvu"></label></acronym>
    <p id="mmkvu"><del id="mmkvu"><xmp id="mmkvu"></xmp></del></p>
    歡迎來到思途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官網!

    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合規技術咨詢服務

    注冊備案 · 臨床試驗 · 體系建立輔導 · 分類界定 · 申請創新

    186-0382-3910
    186-0382-3910
    全部服務分類
    當前位置: 首頁 > 資訊中心 > 法規文件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

    來源:醫療器械注冊代辦 發布日期:2018-05-18 閱讀量:

    附件: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doc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眼壓計產品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評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

    本指導原則是對眼壓計產品的一般要求,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進行充實和細化。

    本指導原則是供申請人和審查人員使用的指導文件,不涉及注冊審批等行政事項,亦不作為法規強制執行,如有能夠滿足法規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應提供詳細的研究資料和驗證資料。應在遵循相關法規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導原則。

    本指導原則是在現行法規、標準體系及當前認知水平下制定的,隨著法規、標準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本指導原則相關內容也將適時進行調整。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原則適用于非接觸式眼壓計和回彈式眼壓計,根據《醫療器械分類目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7年第104號),眼壓計產品按二類醫療器械管理,分類編碼為16—04—17(眼科器械—眼科測量診斷設備和器具—眼壓計)。

    本指導原則范圍不包含機械式眼壓計。

    二、技術審查要點

    (一)產品名稱要求

    眼壓計產品的命名應符合國家關于醫療器械命名規則的要求,名稱中的核心詞一般為眼壓計,特征詞中可體現接觸形式或測試方式等內容。如:非接觸式眼壓計、回彈式眼壓計等。產品名稱應為通用名,不應包括產品型號、系列。

    (二)產品的結構和組成

    非接觸式眼壓計一般為臺式,由主機和電源線構成,其中主機包括顯示模塊、噴氣模塊、光路系統、計算處理單元、控制單元、三維運動系統。其中光路系統一般包括對準模塊和檢測模塊。

    產品結構框圖如圖1所示。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1)

    回彈式眼壓計一般為手持式,由驅動線圈(可包含探針)、控制單元、計算處理單元、顯示模塊組成。產品結構框圖如圖2所示。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2)

    圖3中給出了兩種眼壓計產品的圖示舉例,供審查人員參考。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3)

    (三)產品工作原理/作用機理

    非接觸式眼壓計的原理是利用一種可控的空氣脈沖,其壓力具有線性增加的特性,即噴射空氣的力量隨時間的延長呈線性增加。通過噴氣模塊將氣體噴射到角膜中央表面,使角膜產生形變,形成一個直徑3.6mm的圓形平面。依照Limber-Fick定律,此時角膜上的空氣壓力與人眼內壓相等。系統可以通過氣路中的壓力傳感器得出此時的空氣壓力,即人眼內壓數值。

    非接觸式眼壓計將一束光投射到角膜上。該光束經過角膜的反射后被檢測模塊中的光電探測器接收。光電探測器將接收的光信號轉化為電信號,被系統監測。隨著角膜形變的增加,光電探測器上接收的光能量也隨之增加,直至壓平角膜的面積達到3.6mm直徑時,其接收到的光能量也達到了最大值。此時壓力傳感器測得的空氣壓力等于人眼內壓數值。圖4給出了眼壓測試過程中光電探測器信號、壓力傳感器信號和氣路驅動信號的時序關系。時刻t1系統判斷人眼已調整到合適的位置,開始驅動氣路?;钊苿拥筋A定位置時,氣缸內的壓力開始上升,同時噴出氣體,記為時刻t2。角膜受到壓力后在時刻t3開始產生形變,光電探測器接收到的光能量開始增加。當壓平角膜面積達到3.6mm直徑時,光電探測器信號達到最大,記為時刻t4,并停止氣路驅動,t4時測得壓力值即為實際測量眼壓值。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4)

    回彈式眼壓計采用電磁感應技術。測量探針插入眼壓計后被磁化,產生極性。完成對準開始測量時,儀器內螺線管中的瞬時電流產生瞬時磁場,使磁化的探針以一定的速度勻速朝向角膜運動。探針撞擊角膜前表面后減速、回彈,控電開關監視回彈的磁化探針引起的螺線管電壓,電子信號處理器和微傳感器計算探針撞擊角膜后的減速度,最后將整合信息轉換成眼壓讀數。眼壓較高時,探針撞擊后的減速度較大,撞擊的持續時間較短。反之,眼壓較低時,探針撞擊后的減速度較小,撞擊的持續時間較長。

    (四)注冊單元劃分的原則和實例

    眼壓計產品的注冊單元原則上以工作原理、產品結構組成、性能指標和適用范圍為劃分依據。

    1.工作原理

    產品的工作原理不同,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例如:非接觸式眼壓計和回彈式眼壓計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2.產品結構組成

    臺式和手持式眼壓計應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3.性能指標

    性能指標有較大差異的,應考慮劃分為不同的注冊單元。

    (五)產品適用的相關標準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5)

    注:以上標準適用最新版本。

    上述標準包括了產品技術要求和其他相關材料中經常涉及的標準,注冊申請人應關注上述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有效性。

    (六)產品的適用范圍/預期用途、禁忌癥

    1.適用范圍:本產品用于定量檢測人眼內壓數值,可以由臨床單位醫護人員、熟練掌握該項操作的驗光師、健康保健師等操作,用于測量或監測人眼內壓。

    2.適用人群:眼壓計可用于成人、兒童等能夠配合眼內壓檢測的人群。

    3.預期使用環境:本產品可在臨床機構、體檢中心、視光中心中使用。

    注冊申請人應根據產品設計情況,給出使用環境條件,至少應包含溫度、濕度、電源條件等內容。

    4.禁忌癥:

    有角膜病變(如:水腫、瘢痕等)慎用;有嚴重角膜病變(如:明顯角膜變薄、炎癥等)禁用;角膜感染性病變非接觸式眼壓計慎用,回彈式眼壓計禁用。

    因具體產品的結構及性能不盡相同,故上述適用范圍僅為已注冊上市常見眼壓計產品的通用描述,審查中應結合產品實際情況做出更深層次的評估。如果不同型號、規格產品的臨床應用不相同,則應分別進行說明。

    (七)產品的研究資料要求

    1.產品性能研究

    1.1在開展產品性能研究時,應對產品技術要求中所涉及的功能性、安全性及質量控制指標研究。研究資料應從產品設計角度出發詳細說明指標確定的依據,例如:注冊申請人設定非接觸式眼壓計的測量準確度為±5mmHg,則應給出準確度確定的依據。

    1.2安全性指標的驗證包括電氣安全指標和電磁兼容指標兩大類。電氣安全指標應當包括GB 9706.1—2007《醫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及其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的所有指標,電磁兼容指標應當包括YY 0505—2012《醫用電氣設備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標準:電磁兼容要求和試驗》及其他適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中的所有指標。

    1.3研究資料中應詳細寫明通過研究驗證確定的眼壓計產品的結構組成及主要元器件信息。

    2.軟件研究

    參見《醫療器械軟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5第50號)的相關要求。

    眼壓計產品的軟件屬于產品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屬于嵌入軟件,具備顯示、數據處理等功能,本指導原則中所述軟件不包含安裝在計算機、移動電子設備中的上位機軟件(如:APP軟件等)。注冊申請人在提交軟件研究資料時應包含基本信息、實現過程和基本算法三個部分。

    2.1基本信息

    至少應包含如下內容:

    產品標識:應給出眼壓計產品軟件的內部標識。

    安全性級別:眼壓計產品軟件按其傷害嚴重程度分級,一般屬于對健康可能有不嚴重的傷害的等級(B級)

    結構功能:注冊申請人應依據軟件設計規格(SDS)給出體系結構圖,圖示眼壓計產品軟件組成模塊之間、組成模塊與外部接口之間的關系。依據體系結構圖描述組成模塊的功能、模塊關系、模塊與外部接口關系以及用戶界面。注:本指導原則中對于外部接口的考慮僅指用于輸出眼壓計產品中數據的接口。

    硬件關系:依據軟件設計規格(SDS)給出物理拓撲圖,圖示眼壓計產品軟件、通用計算機(含移動設備)、硬件相互之間的物理連接關系。依據物理拓撲圖描述眼壓計產品的軟件(或組成模塊)與通用計算機(含移動設備)、硬件的物理連接關系。

    注:本指導原則中僅考慮了將眼壓計產品中的數據輸出到通用計算機(含移動設備)的傳輸問題,未考慮數據傳輸到通用計算機(含移動設備)后的顯示、儲存、分析等問題。

    2.2實現過程

    至少應包含如下內容:

    開發綜述:注冊申請人應描述軟件開發過程所用的語言、工具、方法,其中工具應描述支持軟件(含開源軟件)和應用軟件(第三方軟件)的名稱、版本號和制造商。同時應說明開發人員數量、開發時間、工作量(人月數)、代碼行總數和控制文檔總數。

    風險管理:眼壓計產品的嵌入式軟件屬于軟件組件的一種,注冊申請人可將其風險分析資料并入整機風險管理報告中。

    需求規格:眼壓計產品中軟件的需求規格可與眼壓計產品的需求規格合并,需求規格中至少應包含硬件、功能、性能、輸入輸出、接口界面、警示信息、文檔和法規的要求等內容。

    驗證與確認:注冊申請人應提供系統測試、用戶測試的測試計劃和報告摘要,描述測試的條件、工具、方法、通過準則和結果、概要介紹開發各階段的驗證活動,描述相應的工具、方法、內容和結果,其中單元測試應描述覆蓋率要求,集成測試應描述集成策略。

    缺陷管理:注冊申請人應描述軟件的缺陷管理的工具、流程和要求,列明開發階段所發現的缺陷總數和剩余缺陷數,剩余缺陷的嚴重度、處理措施和處理時間。

    修訂歷史:注冊申請人應描述軟件版本號的命名規則。

    2.3核心算法

    眼壓計產品的核心算法一般涉及光、電信號處理。根據眼壓計產品軟件的安全性級別和類型,應描述核心算法的原理和用途,給出運算流程,并提供安全性與有效性的驗證資料(驗證資料可與眼壓計成品驗證合并),出于保密原則的考慮注冊申請人可僅對原理進行說明,無需給出具體設計參數。

    3.產品使用期限和包裝研究

    產品使用期限研究:注冊申請人應根據自身產品臨床應用和產品設計情況,確定出產品的關鍵部件和可更換部件。注冊申請人應明確在預期使用條件下關鍵部件的使用期限,及可更換部件的定期保養維護時間和更換頻次,且應提供確定使用壽命和更換頻次的理論依據。若關鍵部件也可更換時,也應說明其定期保養維護時間和更換頻次。非接觸式眼壓計產品的關鍵部件至少包括活塞、氣缸、主芯片和光路元件(如適用);回彈式眼壓計的關鍵部件至少應包括線圈、主芯片和內部存儲器(如適用)。

    包裝研究:注冊申請人應明確產品包裝材料;提供在宣稱的運輸條件下,符合GB/T 14710—2009《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中運輸試驗要求的驗證資料;并提供在宣稱貯存條件下,保持包裝完整性的依據。

    4.生物相容性評價研究

    生物相容性評價根據GB/T 16886.1標準進行,應對成品中與患者和使用者直接或間接接觸的材料的生物相容性進行評價。企業的申報資料應描述眼壓計產品所用材料及其與人體接觸的性質,如:額托、外殼、探針等所采用的材料,與人體接觸為直接接觸。生物相容性評價研究應給出實施或豁免生物學試驗的理由和論證,并對現有數據或試驗結果進行評價。

    5.眼壓準確度人體評估研究

    5.1建議提交眼壓準確度人體評估報告,通過具有顯著代表性的受試人眼睛樣本比較擬申報的設備與校準過的Goldmann式眼壓計。推薦對30只眼睛,按照表2的要求進行配對測試,并對測試結果進行分析。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6)

    5.2推薦的結果分析方法

    分析下面所述的結果。

    a.測得眼壓值的散點圖

    提交一個散點圖,其中Y軸顯示眼壓計測得的眼內壓值,X軸顯示Goldmann式眼壓計測得的眼內壓值。再提交一個散點圖數據的線性回歸,顯示分界線、及其方程和關聯系數。

    b.Bland-Altman圖

    提交一份Bland-Altman圖,顯示Goldmann式眼壓計產品和擬申報的眼壓計產品讀數(Y軸)與Goldmann式眼壓計產品和擬申報的眼壓計產品讀數(X軸)的平均值的成對差。

    提供成對差的平均值和標準偏差,并顯示均值及其周圍的兩個標準差作為圖上的水平線。如果使用Goldmann式眼壓計產品或擬申報的眼壓計產品對同一眼睛進行多次測量,建議在分析中使用眼壓計產品正常臨床輸出的平均值。

    c.與Goldmann式眼壓計產品的可比性

    將成對差的數量和百分比制成表格,為了顯示與Goldmann式眼壓計產品的可比性,超出每個壓力范圍公差的成對差不得超過5%。如果調查研究中有5%以上的成對差超過公差,建議申請人解釋這些結果,并提供科學合理證據證明擬申報的設備的等效性。

    (八)產品的主要風險

    1.能量危險(源)

    電磁能:漏電流,可能共同使用的設備(計算機、移動電話、其他醫療設備等)對眼壓計產品的電磁干擾,靜電放電對眼壓計產品產生的干擾,眼壓計產品產生的電磁場對可能共同使用的設備的影響等引發的危害。

    墜落:墜落導致機械部件松動,導致測量錯誤、誤差過大或顯示異常。

    2.生物學和化學危險(源)

    生物學:公共場所未經清洗、消毒的與人體接觸的部件引起的交叉感染;眼壓計產品的原材料有毒有害對人體造成的危害。

    化學:使用的清潔劑、消毒劑殘留引發的危害;長時間不使用的電池未經取出,導致電池漏液引發的危害。

    3.操作危險(源)

    不正確的測量:眼壓計產品超過壽命或長時間未經校準,導致誤差過大。

    未按使用說明書中的要求進行測量,造成的測量失敗、測量誤差過大。

    在注冊申請人規定的使用環境條件外使用產品或與不適當的其他器械產品及配件組合使用,可能造成測量誤差過大,產品壽命降低。

    4.信息危險(源)

    包括標記缺少或不正確,標記的位置不正確,不能被正確地識別,不能永久貼牢和清楚易認。

    不符合法規及標準的說明書,包括說明書中未對限制充分告知,未對不正確的操作、與其他設備共同使用時易產生的危害進行警告,未正確標示儲存條件、消毒方法、維護信息,未對因長期使用產生功能喪失而可能引發的危害進行警告,未對合理可預見的誤用進行警告等引發的危害。

    危險(源)、可預見的事件序列、危害處境和可能發生的傷害之間的關系示例詳見表3。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7)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8)

    由于眼壓計產品的原理、功能和結構的差異,本章給出的風險要素及其示例是常見的而不是全部的。上述部分只是風險管理過程的組成部分,不是風險管理的全部。注冊申請人應按照YY/T 0316—2016《醫療器械 風險管理對醫療器械的應用》中規定的過程和方法,在產品整個生命周期內建立、形成文件和保持一個持續的過程,用以判定與醫療器械有關的危險(源)、估計和評價相關的風險、控制這些風險并監視上述控制的有效性,以充分保證產品的安全和有效。

    (九)產品技術要求應包括的主要性能指標

    本條款給出需要考慮的產品主要技術指標,其中部分指標給出定量要求,其他性能指標因要求不統一或不是強制要求而未給出定量要求。如有附加功能,注冊申請人應采用相應的標準,具體可結合注冊申請人自身的技術能力,參考相應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注冊申請人如不采用以下條款(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應當說明理由。

    1.外觀

    眼壓計產品外觀應整潔、無毛刺,文字和標示清晰。

    2.性能指標

    2.1測量范圍

    眼壓計產品的測量范圍應不低于表4的要求。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9)

    2.2測量準確度

    眼壓計產品的測量準確度應不低于表5的要求。

    眼壓計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2018年第25號)(圖10)

    2.3眼壓計產品的最高噴氣壓強應不大于11kPa(82.5 mmHg)。

    2.4光輻射安全

    眼壓計產品應滿足相應的光輻射安全標準規定的要求:激光類光源應給出確定的波長并符合GB 7247.1—2012《激光產品的安全 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中規定的要求;寬帶光源應給出確定的光譜范圍并參照GB/T 20145—2006《燈和燈系統的光生物安全性》中規定的要求。

    2.5機械運動范圍

    應給出三維運動系統上下、左右、前后和頜托架的運動范圍。

    2.6軟件要求

    眼壓計的軟件要求應符合《醫療器械軟件注冊技術審查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5年第50號)的要求,明確軟件全部臨床功能綱要。

    3.眼壓計安全要求

    眼壓計的安全要求應執行GB 9706.1—2007《醫用電氣設備 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中規定的要求。

    4.電磁兼容性

    設備應滿足YY 0505—2012《醫用電氣設備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標準:電磁兼容要求和試驗》中規定的要求。

    5.眼壓計產品環境試驗

    應符合GB/T 14710—2009《醫用電器環境要求及試驗方法》中適用條款的要求。

    (十)同一注冊單元內注冊檢驗代表產品確定原則和實例

    1.典型產品應是同一注冊單元內能夠代表本單元內其他產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產品。

    2.應考慮功能最齊全、結構最復雜、風險最高的產品。

    3.注冊單元內各種產品的主要安全指標、性能指標不能被某一產品全部涵蓋時,則應選擇涵蓋安全指標、性能指標最多的產品作為典型產品,同時還應考慮其他產品中未被典型產品所涵蓋的安全指標及性能指標。并應對差異部分及由差異部分引起的其他相關安全性和有效性變化的部分進行檢驗。

    4.當沒有充足證據能夠證明同一注冊單元內不同型號規格產品之間電磁兼容性能可以覆蓋時,應選取每一型號規格產品進行電磁兼容項目檢測。

    (十一)產品生產制造相關要求

    1.生產工藝過程及過程控制點

    注冊申請人應根據申報產品的實際情況,以流程圖的形式對生產工藝過程進行詳細描述,并根據流程圖逐一描述其中的過程控制點。工藝流程圖中的關鍵工序和特殊工藝應以特殊圖形表示。

    眼壓計產品工藝舉例說明:眼壓計產品工藝一般包括線路板焊接、組裝及程序燒錄、整機裝配和整機調試工序。其中,線路板焊接、程序燒錄為特殊工序。整機調試屬于關鍵工序。注:本說明僅為資料性說明,注冊申請人可根據產品情況調整產品生產工藝和關鍵工序。

    2.研制、生產場地情況概述

    注冊申請人應當對與申報產品有關的研制場地和生產場地情況進行概述,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研制場地:地址、位置、面積、研制環境條件、研制設備、驗證設備、人員等。

    生產場地:地址、位置、面積、生產環境條件、生產設備、工藝裝備、監視和測量裝置、人員等。

    如申報產品具有多個研制、生產場地,則對每一研制、生產場地的情況均應進行概述。

    (十二)產品的臨床評價細化要求

    按照《關于發布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目錄的通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12號,以下簡稱《目錄》)的規定,回彈式眼壓計(序號150)和非接觸式眼壓計(序號151)為免于開展臨床試驗的產品。本指導原則中用于人眼內壓測量用的回彈式眼壓計或非接觸式眼壓計產品屬于《目錄》中規定的免于開展臨床試驗的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申請人在申報時,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提交臨床對比資料。具體要求如下:

    1.提交申報產品相關信息與《目錄》所述內容的對比資料。

    2.提交申報產品與《目錄》中已獲準境內注冊醫療器械的對比說明,進行對比并提供數據的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原理、結構組成、產品制造材料或與人體接觸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適用范圍、使用方法等,并提供相應支持性資料。如申報產品與已獲準境內注冊醫療器械存在差異,則應提交差異性不影響產品安全性、有效性的支持資料。

    若申報產品與《目錄》中的描述無法證明等同,則應按照《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5年第14號)的規定,提交“通過同品種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或臨床使用獲得的數據進行分析評價”資料或提交“臨床試驗”資料。

    (十三)產品的不良事件歷史記錄

    暫未發現相關不良事件報道。

    (十四)產品說明書和標簽要求

    產品說明書和標簽的編寫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及相關標準的要求,一般應包括以下要求。

    1.說明書

    說明書應該清晰、簡潔,應使用中文且易于被非專業人員理解的簡單詞語,結構嚴整,易于閱讀,盡量使用符號或圖示,明確指出當驗證顯示結果無效時應采取的措施。

    每臺設備都應附帶說明書,說明書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及相關標準要求,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1產品名稱:參照(一)審查;明確產品型號、規格及其代表的意義。

    1.2注冊人的名稱、住所、聯系方式及售后服務單位。

    1.3生產企業的名稱、住所、生產地址、聯系方式及生產許可證書編號,委托生產的還應當標注受托企業的名稱、住所、生產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

    1.4醫療器械注冊證書編號及產品技術要求編號。

    1.5產品性能:參照(九)審查。

    1.6主要結構組成:注冊申請人應規定出產品的結構組成,可參照(二)中的內容。

    1.7產品適用范圍及禁忌癥:參照(六)審查。

    1.8注意事項、警示及提示:應按照《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中第十一條的要求進行審查;同時至少應明確指出當驗證顯示結果無效時應采取的措施;非接觸式眼壓計僅用于坐位;雙眼視力無光感者、固視不良者測試會有偏差;對諸如靜電放電、磁場和其他電力學環境以及溫度、濕度和其他環境因素的預防措施(如適用);對系統及其組件進行安全處理的信息(如適用);超出參考范圍時應建議患者及時就診的提示等。

    1.9使用方法:注冊申請人應明確使用儀器之前應采取的預防感染的措施;系統使用所需的環境條件(例如溫度、濕度范圍等);用戶應遵循的詳細的校準程序(如適用);使用器械時應遵循的測量程序和用戶根據測量結果采取措施的建議等。

    1.9.1使用器械時應遵循的測量程序,包括:

    ——校準程序(如適用);

    ——測量前儀器準備步驟的順序、測量、測量后保養的詳細步驟;

    ——儀器報告的測量單位,如mm Hg;

    ——報告結果為眼內壓數值結果;

    ——儀器出現錯誤信息時建議采取的應對措施。

    1.9.2用戶根據測量結果采取措施的建議,包括:

    ——警告用戶,未經咨詢醫生或相關專家的意見,不能僅根據檢測結果而違背他們的指導;

    ——用戶認為測量結果有問題時的對策;

    ——測量結果落在分析范圍外時系統警示用戶的方法(如錯誤信息,錯誤提示等)。

    1.10保養及維護:注冊申請人應給出產品維護和保養及定期檢查的方法;若有可由用戶自行排除的故障,則應說明故障的種類和產生的原因及排除方法等。

    1.11運輸條件:注冊申請人應根據產品環境試驗情況,明確運輸方法及條件。

    1.12儲存條件:注冊申請人應根據產品環境試驗情況,明確儲存環境要求。

    1.13應明確生產日期、使用期限及在預期使用及維護條件下的定期檢查時間。

    1.14應明確產品配件清單(如適用)。

    1.15應參照相關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中的規定,給出產品標簽所用的圖形、符號、縮寫等內容的解釋。

    1.16清潔或消毒方法:注冊申請人應根據其產品情況列出產品的清潔或消毒方法。

    1.17明確說明書的編制或修訂日期。

    1.18按照YY 0505—2012《醫用電氣設備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標準:電磁兼容要求和試驗》的要求給出符合電磁兼容性方面要求的聲明。

    產品說明書的內容均應有明確的來源,與綜述資料、研究資料等注冊申報資料的內容保持一致。說明書中涉及技術內容且前述注冊申報資料中未包含的,建議提交相應驗證資料。

    2.標簽

    眼壓計產品的標簽應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號)和YY/T 0466.1—2009《醫療器械 用于醫療器械標簽、標記和提供信息的符號 第1部分 通用要求》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眼壓計產品標簽因位置或者大小受限而無法全部標明上述內容的,至少應當標注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生產日期、使用期限,并在標簽中明確“其他內容詳見說明書”。如使用的符號沒有現有的標準,應該在眼壓計的相關文件中對這些符號進行說明。

    三、審查關注點

    (一)審查產品名稱時應注意產品名稱中不應包含產品型號、規格,如:XXXX型眼壓計。

    (二)審查產品原理時應明確該產品是回彈式還是非接觸式。

    (三)在審查產品技術要求時應注意該產品的安全、性能、電磁兼容性等要求應分別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要求。注冊產品應符合相關的強制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通告2014年第9號)的要求編制。

    (四)臨床評價資料是否符合《醫療器械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中免于進行臨床試驗的醫療器械目錄產品的臨床評價要求,并關注本指導原則推薦的眼壓準確度人體評估研究要求。

    (五)在審查產品使用說明書的時候,應注意產品使用說明書的內容是否符合相關法規及標準的要求。

    四、編寫單位

    天津市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

    思途企業咨詢

    站點聲明

    本網站所提供的信息僅供參考之用,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也不代表本網對其真實性負責。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如有關于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于作品發表后的30日內與本站聯系,本網將迅速給您回應并做相關處理。
    鄭州思途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專注于醫療器械產品政策與法規規事務服務,提供產品注冊備案申報代理、臨床試驗、體系建立輔導、分類界定、申請創新辦理服務。

    你可能喜歡看:
    長江三角洲區域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滬藥監械管〔2019〕112號)

    長江三角洲區域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滬藥監械管〔2019〕112號)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擴大醫療器械

    長江三角洲區域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跨區域監管辦法(試行)(滬藥監械管〔2020〕67號)

    長江三角洲區域醫療器械注冊人制度跨區域監管辦法(試行)(滬藥監械管〔2020〕67號)

    為規范醫療器械注冊人跨區域委托生產的監督管理,推進長江三角洲區域醫療器械跨區域監管,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

    血液透析用水處理設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修訂版)(2024年第19號)

    血液透析用水處理設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修訂版)(2024年第19號)

    附件:血液透析用水處理設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修訂版)(2024年第19號).doc血液透析用水處理設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修訂版)本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對血液透析用水處理設備注冊申報資料的準備及撰寫,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提供參考。本指導原則是對血液透析用水處理設備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要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

    一次性使用腹部穿刺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1年第103號)

    一次性使用腹部穿刺器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1年第103號)

    指導原則旨在幫助和指導注冊申請人對一次性使用腹部穿刺器注冊申報資料進行準備,以滿足技術審評的基本要求。同時有助于審評機構對該類產品進行科學規范的審評,提高審評工

    免于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2021年第74號)

    免于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2021年第74號)

    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免于臨床試驗的體外診斷試劑臨床評價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2021年第74號)發布時間:2021-09-24為指導體外診斷試劑的臨床評價工作,根據

    抗腫瘤藥物臨床試驗中SUSAR分析與處理技術指導原則(2024年第42號)

    抗腫瘤藥物臨床試驗中SUSAR分析與處理技術指導原則(2024年第42號)

    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關于發布《抗腫瘤藥物臨床試驗中SUSAR分析與處理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2024年第42號) 發布日期:20241010

    重組膠原蛋白創面敷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3年第16號)

    重組膠原蛋白創面敷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3年第16號)

    附件:重組膠原蛋白創面敷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3年第16號).doc重組膠原蛋白創面敷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準備及撰寫重組膠原蛋白創

    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市場總局令第47號)

    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市場總局令第47號)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47號 《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已經2021年7月22日市場監管總局第11次局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醫療器械注冊與備案管

    醫用透明質酸鈉創面敷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第21號)

    醫用透明質酸鈉創面敷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第21號)

    附件:醫用透明質酸鈉創面敷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4年第21號).doc醫用透明質酸鈉創面敷料注冊審查指導原則指導原則旨在指導注冊申請人準備及撰寫醫用透明質酸鈉創面敷料注冊申報資料,同時也為技術審評部門審查注冊申報資料提供參考。本指導原則是對醫用透明質酸鈉創面敷料產品的一般要求,注冊申請人應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確定其中內容是否適用,若不適用,需具體闡述理由及相應的科學依據,并依據產品的具體特性對

    影像型超聲診斷設備(第三類)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3年修訂版)(2024年第29號)

    影像型超聲診斷設備(第三類)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3年修訂版)(2024年第29號)

    國家藥監局器審中心關于發布影像型超聲診斷設備(第三類)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3年修訂版)的通告(2024年第29號)發布時間:2024-10-14為進一步規范

    八年

    醫療器械服務經驗

    多一份參考,總有益處

    聯系思途,免費獲得專屬《落地解決方案》及報價

    咨詢相關問題或咨詢報價,可以直接與我們聯系

    思途CRO——醫療器械注冊臨床第三方平臺

    在線咨詢
    186-0382-3910免費獲取醫療器械注冊落地解決方案
    在線客服
    服務熱線

    北京公司
    186-0382-3911

    鄭州公司
    186-0382-3910

    合肥公司
    188-5696-0331

    微信咨詢
    返回頂部
    制服中文字幕一区二区|日日拍夜夜嗷嗷叫国产|国产成人综合激情视频在线观看|无码中字在线观看
    <tr id="mmkvu"></tr>

    <p id="mmkvu"><strong id="mmkvu"><small id="mmkvu"></small></strong></p><acronym id="mmkvu"><label id="mmkvu"></label></acronym>
    <p id="mmkvu"><del id="mmkvu"><xmp id="mmkvu"></xmp></de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