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菌醫療器械輻射滅菌確認案例探析
來源:醫療器械注冊代辦 發布日期:2024-10-20 閱讀量:次
輻射滅菌是無菌醫療器械產品滅菌的常用手段,具有速度快、耗能低、無毒物殘留、不污染環境等優點。但在實際檢查中發現,部分企業對醫療器械輻射滅菌的認識水平還有待提升,現通過案例進行深度剖析,并提出觀點和解決辦法,供全省系統和企業參考借鑒。
案例剖析
案例1:輻射滅菌前未規定產品最長儲存時間
【情況簡介】
檢查時發現,企業生產的關節置換植入物——髖關節假體(股骨柄)經粗洗、精洗、密封初包裝后,部分批次產品放置1個月再進行輻射滅菌。對此,企業未進行評估,也未明確規定“產品密封初包裝至輻射滅菌前的最長儲存時間”。
【標準規定】
《醫療保健產品滅菌 輻射 第1部分:醫療器械滅菌過程的開發、確認和常規控制要求》(GB 18280.1-2015)中規定,“生物負載指的是一件產品和/或無菌屏障系統上和/或其中活微生物的總數”“保證產品在提交滅菌時的狀態及其生物負載是可控的;獲得并利用生物負載數量和/或抗力的信息建立滅菌劑量;滅菌劑量的持續有效性應用如下方式證明:確定生物負載以監視與生物負載規定限度相關的產品中存在的微生物數量”。
【觀點交流】
一方觀點認為,髖關節假體(股骨柄)為不銹鋼材質,經粗洗、精洗后,其表面已不存在微生物生長需要的碳源,且在十萬級潔凈區內進行密封初包裝,因此不需要對產品生物負載情況進行評估。
另一方觀點認為,一是髖關節假體(股骨柄)雖是不銹鋼材質并經粗洗、精洗,但未經滅菌處理,且其工序環境均非無菌生產操作區,仍存在微生物污染風險;二是產品密封初包裝后至輻射滅菌前,部分批次產品儲存最長時間為1個月,期間產品生物負載數量可能發生較大變化,進而影響輻射滅菌的有效性,因此企業應設定密封初包裝到滅菌前的最長儲存時間,以便控制滅菌前產品生物負載。
【案例小結】
企業提交了評價報告,以產品系不銹鋼材質且經清洗為由,認為“無需規定產品輻射滅菌前的最長儲存時間”。與相關專家討論后認為,雖然企業推論有一定理論依據,但缺少相應驗證數據,無法支持其生產活動能夠滿足相應條件。
要求企業:一是對產品生物負載情況進行評估,并結合評估數據情況,規定輻射滅菌前最長儲存時間;二是在后續生產中定期監測生物負載情況,并視需要結合數據調整儲存時長。
案例2:將產品的敞口內包裝作為無菌屏障系統
【情況簡介】
檢查時發現,企業對關節置換植入物——髖關節假體(股骨柄)采用雙層包裝,內層為敞口的聚乙烯袋,外層為密封的阻隔袋。企業在進行生物負載測定時,僅計算了產品及內包裝聚乙烯袋內表面的生物負載之和,未包括外層密封的阻隔袋等相關情況。
【標準規定】
《最終滅菌醫療器械包裝 第1部分:材料、無菌屏障系統和包裝系統的要求》(GB/T 19633.1-2015)規定,無菌屏障系統指的是防止微生物進入并能使產品在使用地點無菌取用的最小包裝;無菌屏障系統和預成形無菌屏障系統,應符合“密封和/或閉合應形成微生物屏障”的要求。
【觀點交流】
一方觀點認為,髖關節假體(股骨柄)包裝在聚乙烯袋里,不與外層的阻隔袋接觸,測定生物負載時無需包括外層密封的阻隔袋。
另一方觀點認為,輻射滅菌是根據產品總體的生物負載確定滅菌劑量,應當將無菌屏障系統內(包括阻隔袋內表面、聚乙烯袋內外表面及產品)的生物負載全部納入,以保證滅菌有效性,因此該產品的生物負載數據評估不充分。
【案例小結】
針對企業提供的輻射滅菌確認報告,經與相關專家討論后認為:一是應當將阻隔袋內表面、聚乙烯袋內外表面及產品的生物負載全部納入評估,企業應重新開展滅菌確認;二是外層密封的阻隔袋為產品的無菌屏障系統,應進行外觀、封合強度、封合完整性測試等試驗,以證明滅菌后的阻隔袋具有微生物屏障的能力。
拓展思考
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輻射滅菌在我國醫療器械領域使用比例逐年提高。但由于醫療器械產品種類繁多、結構成分不一、包裝形式多樣,大家對輻射滅菌具體要求易出現不同理解。對此,建議:
一、正確認識滅菌確認必要性。滅菌確認時需對滅菌前產品生物負載情況進行檢測,不但要考量產品的微生物數量是否始終處于可接受水平,還要分析微生物的具體種類及其輻射抗力,從而最終決定科學的滅菌劑量,避免劑量不足導致不能達到所需的無菌保證水平。案例1中,企業對產品的染菌風險判斷雖然有一定理論依據,但缺少驗證數據,無法證明“產品可放置長達1個月”。
二、全面理解滅菌確認指導意義。除了科學選擇滅菌方式外,滅菌確認更重要的意義是“指導后續生產活動”,即企業結合生產驗證情況加強人員操作、設施設備、生產工藝、物料、公用系統等環節生產管理,從而持續保持合規狀態,確保滅菌前產品的生物負載穩定符合預期目標?;诖死砟?,才要求案例1中的企業開展驗證并定期監測,避免異常狀況(如環境微生物種類發生變化)出現,導致產品生物負載乃至對滅菌效果產生不利影響。
三、綜合做好無菌產品全生命周期的風險管理。無論無菌醫療器械產品的特性、使用方式等有何不同,其風險性始終比普通醫療器械要高。因此,產品使用前始終處于無菌狀態,是無菌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關鍵,這也正是案例2中要求“外層密封的阻隔袋(無菌屏障系統)必須開展外觀、封合強度、封合完整性測試等試驗”原因。同時,對于與血液循環系統接觸的醫療器械產品而言,除無菌外還要嚴控細菌內毒素(往往是過多細菌在滅菌過程釋放產生),而輻射滅菌無法清除細菌內毒素,此時“控制好滅菌前產品的生物負載”就尤為重要。
來源 :浙江省藥品檢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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